日前,工信部和自然资源部印发《两部委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稀土开采、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明确2024年第一批稀土开采、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35000吨、127000吨,涉及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北方稀土(集团)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家稀土集团。
在稀土开采指标上,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可开采岩矿型稀土(轻)30280吨、离子型稀土(以中重为主)10140吨,中国北方稀土(集团)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开采岩矿型稀土(轻)94580吨。岩矿型稀土(轻)总计可开采124860吨,离子型稀土(以中重为主)总计可开采10140吨。在冶炼分离产品指标上,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为38990吨,中国北方稀土(集团)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88010吨,总计为127000吨。
《通知》指出,稀土是国家实行生产总量控制管理的产品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指标和超指标生产。两家稀土集团要严格遵守资源开发、节约能源、生态环境、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,按指标组织生产,不断提升技术工艺水平、清洁生产水平、数字化智能化生产水平和原材料转化率;严禁采购、加工非法稀土矿产品,不得开展稀土产品代加工(含委托加工)业务;综合利用企业不得采购、加工稀土矿产品(含富集物、进口矿产品等);加工利用境外稀土矿产品要严格遵守进出口有关管理规定。(中国冶金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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