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研究

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》 锚定我国绿色金融未来10年发展目标

发布时间:2024/04/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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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,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,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

《指导意见》明确了我国绿色金融未来10年的发展目标:未来5年,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基本构建,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基本构建,金融基础设施、环境信息披露、风险管理、金融产品和市场、政策支持体系及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不断健全,绿色金融区域改革有序推进,国际合作更加密切,各类要素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有序聚集;到2035年,各类经济金融绿色低碳政策协同高效推进,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标准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更加成熟,资源配置、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功能得到更好发挥。

在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方面,《指导意见》指出,一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,研究丰富与碳排放权挂钩的金融产品及交易方式,逐步扩大适合我国碳市场发展的交易主体范围;二要在依法合规、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,鼓励金融机构利用绿色金融或转型金融标准,加大对能源、工业、交通、建筑等领域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信贷支持力度,优化绿色信贷流程、产品和服务;三要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力度,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或再融资,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,规范开展绿色债券、绿色股权投融资业务;四要大力发展绿色保险和服务,完善气候变化相关重大风险的保险保障体系。

在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和强化信息披露方面,《指导意见》提出了4个方面的具体举措:一是推动金融系统逐步开展碳核算,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碳核算方法和数据库,制定出台统一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碳核算标准,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运用大数据、金融科技等技术手段为碳核算工作提供技术支撑;二是制定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,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;三是推动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开展环境信息披露,分步分类探索建立覆盖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,制定完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,健全碳排放信息披露框架;四是不断提高环境信息披露和评估质量,推动跨部门、多维度、高价值绿色数据对接。(中国冶金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