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山钢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招采中心)在该集团范围内开展采购制度宣传贯彻培训,累计参训228人次,现场解答问题100余项,实现招采新制度宣传贯彻100%全覆盖。这标志着山钢以《阳光采购管理办法》为核心的“1+N”招采制度体系修订工作全面落地。
此次修订的核心变化是将原11种采购方式整合优化为“6+2”种,与山东省国资委管理架构完全对齐。原分散的竞争性磋商、竞争性谈判、直接谈判整合为谈判采购,原单一来源、紧急采购、跟续标整合为直接采购,形成“招标—询比—竞价—谈判—直接”五级清晰采购体系。“过去选择采购方式时要反复对照,生怕选错。现在表格一翻,适用情形一目了然,省心多了。”山鼎云科商务中心业务专家臧元国表示。
非法定竞争性采购公告期由10日缩短至3日,直接采购公告期由3日缩短至1日,山钢集团规定招标项目投标期由6日缩短至5日,整体采购周期压缩超50%。推行分级审批管理后,采购方式变更、代理机构指定等常规环节由部门负责人直接审批,简化了审批流程。限定额度的小额零星采购可线下实施,5个工作日内线上备案,既保留监管抓手,又释放基层管理活力。“以前小额采购也要走全套流程,现在灵活多了。”山东耐材运营管理部部长李乃亮说。
新增大宗原燃料公告时间灵活化规则,适配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快的特点;完善报价不足3家时的处理路径;新增集团内跨单位跟续标模式,提升采购资源共享效率。在供应商管理方面,明确谈判采购不少于2家供应商即可开展。同时,落实“招采分离、管办分离”原则,明确采购人、采购管理部门、代理机构三方职责边界,把合规管控贯穿采购策划、实施、结算全流程。
山钢副总法律顾问、风险合规部部长、招采中心主任秦立彬表示,下一步将跟踪各权属单位制度执行情况,结合实际操作反馈优化完善制度体系,同步推进采购端全流程管理平台智能化升级,推动采购管理向精细化、数字化方向迈进。(中国冶金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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