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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宁特钢被申请重整

发布时间:2023/05/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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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4日,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西宁特钢或公司,股票简称*ST西钢)发布公告称,公司于5月23日收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(下称西宁中院)送达的《通知书》,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,青海骏佰商贸有限公司(下称骏佰商贸)、天正集团青海电气销售有限公司(下称天正销售)已分别向西宁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。

根据相关公告,骏佰商贸与西宁特钢于2020年9月5日至2021年12月8日期间签订的系列非标件加工采购合同,约定骏佰商贸向西宁特钢供应非标件,申请人已经履行完毕合同下的供货义务,但公司尚欠付合同款项共计4531373.46元。截至目前,西宁特钢仍未向骏佰商贸清偿前述债务。

同日,西宁特钢还分别收到重要子公司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(下称江仓能源)、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矿冶科技)转发的《通知书》,债权人青海大千运输有限公司以江仓能源、矿冶科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,向西宁中院申请对江仓能源、矿冶科技进行重整。

据了解,截至公告日(2023年5月24日),西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69669184股,占西宁特钢总股本的35.37%。西宁特钢表示,公司尚未收到西宁中院受理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,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,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。若西钢集团重整申请被法院受理,西钢集团将进入重整程序,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。

此前,西宁特钢于5月19日发布公告称,经核实,2023年1月1日—5月19日,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累计逾期发生额2200万元。截至5月19日,公司逾期未兑付的商业票据共22笔金额1850万元。受行业周期影响,公司流动资金紧张,导致未及时兑付相关商业承兑汇票。

对于多项重整申请,西宁特钢在公告中称: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的相关规定,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,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,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的司法程序。如果通过重整程序妥善化解公司债务风险,公司将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。”(中国冶金报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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